本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二、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 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及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發揮資賦優異學生學習潛能,提供適性教育。
二、協助學習優異之學生加速、加深或加廣學習。
參、申請對象:就讀本校之資賦優異學生。
肆、實施方式:(詳如附件一)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以下簡稱免修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以下簡稱部分學科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以下簡稱全部學科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下簡稱部分學科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下簡稱全部學科跳級) 。
伍、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第一學期請於當學期9月30日前提出申請,第二學期請於3月10日前。
二、申請地點:本校輔導處(特教組)。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須繳交「申請表」(如附表二)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相關計劃及報名表如附件資料,請於此學校網站連結自行下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